1)第四十七章曾经_重回八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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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爸一想也对,自己家里这情况也没什么好怕的,挣点钱在手里面比什么都强。

  反正上面还有那么多人顶着,要处理也轮不到他家。

  “五百斤可不少,我先去生产队把板车借来!”刘爸起身后,又对刘妈嘱咐道:“杀只鸡吃吧,免得等下拉板车的力气都没有,江岸那坡可陡得很!”

  上次王正给的那三十斤布,刘英拿来拆开了按面积卖的,差不多卖到了三块钱左右一斤的样子,三十斤布赚了四十来块钱。

  这么一算的话,那五百斤布就能赚五六百块钱了,在这么大一笔进账面前,一只两三块钱的鸡还是吃得起的。

  听见杀鸡吃,姐妹几个都很高兴,当然最高兴的是年纪最小的刘丽,“吃鸡肉喽”,小家伙欢呼了一会儿,把剥开糖纸一头舔了一会儿的大白兔奶糖包好,说道:“留着以后吃!”

  刘英看得有些心疼,想着王君口袋里那么多大白兔,不由得摸了摸小妹的头,说道:“吃吧,吃完了改天姐姐再给你买!”

  刘霞看了看小妹手中的大白兔,笑道:“这么大方,给我买一支钢笔呗!”

  “也给我买一支!”刘琴跟着说道。

  “行啊,等挣钱了,都给你们买!”刘英大方的说道。

  这反而让刘霞、刘琴两姐妹有些诧异了。

  “姐,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刘霞问道。

  刘英笑了笑,摇头说道:“没有,赚钱了该花的就花吧!不然赚钱来干嘛?”

  刘家中午吃鸡肉,王正家中午则是吃炖猪蹄和红烧排骨。

  这时代带骨头的会相对便宜许多,比如不带蹄膀的纯猪蹄,才四毛钱一斤,只带一点肉的排骨也是四毛,而纯肉则需要八毛,带骨头的肉看骨头大小六毛到七毛。

  肥肉比瘦肉更受欢迎。

  这在王正看来简直是捡便宜嘛,所以王正每次赶场都会买些猪蹄和排骨回来,让一家人大吃一顿。

  开始王妈还说两句,自从上次王正回来就没有再说过了,这次赚了更多的钱,自然更不会说了,反而心安理得的大吃了起来。

  “还别说,这猪蹄和排骨确实更好吃一些,吃多一点也不腻人。”

  王爸笑道:“喜欢以后就多卖一点来吃,咱家现在不缺这点吃喝的钱,老话说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才会受穷嘛!”

  “这就对了,你们想吃什么尽管买,钱不够了就给我说!”王正笑道。

  吃完饭,天上难得的露出了大太阳,一家人都把板凳端出来坐在了坝子上聊天。

  没多久,刘爸带着刘英三姐妹走了过来。

  “王少爷,好久不见了!”刘爸居然还装模作样的做了一个揖。

  如果说大毛头是发自内心的尊敬,王毛头也还带着三分真诚,那刘爸就完全是在开玩笑了,脸上甚至还带着揶揄的表情。

  王爸挑了挑眉,似笑非笑的说道:“刘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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