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制陶_神女(NP 远古 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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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落里最近有一件新鲜事:巫收了一个奴隶。

  “奴隶”是一个复古的词汇。从前,在部落之间打仗时抓到的战俘会被带回来作奴隶,本意是希望他们给部落干活,但大家发现自己人的粮食都不够吃,更养不起奴隶,奴隶生病、死亡也是麻烦,怎么办呢?干脆用来吃。粮食不够吃,正好拿奴隶加餐。

  现在粮食充足,养得起奴隶了,但这片土地上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战争,所以奴隶早已淡出人们的视野。在人们的记忆里,奴隶好像是一种象征功勋的食物?

  听说巫的奴隶是她从姜水边捡来的。如果是十几年前,周边几个部落混战的时期,捡到人是很正常的事,比如阿夏就是这么来的,他是夏的遗孤,被族长捡来了。

  可现在是和平年代,早就不时兴捡孩子了。更何况这个“孩子”年纪这么大,看起来比部落里最高的男人还要高——他得吃多少粮食呀?

  他年纪大了,不适合当孩子养,可部落里不缺男人。

  一个他族的男人,如果不能发挥他的用场,就只能被赶走或者被当作食物。而男人的用场只有两项:狩猎,或者伺候女人。

  正经男人都是靠狩猎获得肉类食物来向女人求偶,就像阿夏这样;也有不正经的男人不会狩猎,如果他性功能强大,器大活好,也可以通过这种手段获得女人的喜爱,从而得到女人耕种的谷粟主食,反正人不吃肉又不会死嘛。

  而这个男人既不会狩猎,又不伺候女人,还很有可能是在别的部落犯了错被赶出来的。部落不可能养没用的罪人,巫就把他收作了奴隶。

  按道理,奴隶是部落的共有财产,是不能被个人独占的。但巫说,她需要全身心地事鬼神,人间杂事另需人处理,就把这个奴隶征用了。

  人们淡忘奴隶的好处就是她可以任意定义奴隶的用途,因为她拥有第一个“奴隶”。

  提到鬼神,大家就快速接受了这个说法,如果巫能更好地事鬼神,为部落祈福消灾,也是一件惠及全族的大好事。

  至于这个奴隶,养着也不是不行,反正部落里囤积的粮食足够多养几个人——说起来,现在还能去哪里再搞点奴隶回来呢?

  关于奴隶的说辞是捡到他那天阿母教给女女的,女女没有经历过战争时期,阿母却是战争的幸存者。以前大家粮食不够吃,部族之间就会有战争,他们也不能幸免,那时的族老带着部落向东迁徙,放火开荒,误打误撞发明了烧畬法[1],后来阿母又改良石犁,带领部落走向繁盛,也成功平息其他部族的饥饿之火,换来十余年休养生息的安宁日子。

  那时奴隶都是一打一打地拉回来,每天都有人肉吃。可惜女女刚刚出生,什么都不记得。阿母说她吃了人肉,女女再吃她的奶,也算是吃过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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