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45章荷兰人又栽了_我在明末有支无敌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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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郑芝龙算是意气风发,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去年,也就是崇祯六年,荷兰东印度公司航海和贸易已获得极大发展。已处于其历史上著名的“黄金时代”发端期。荷兰方面为夺占大明对外贸易权,禁止西班牙人、葡萄人介入与中国交易,打开与明政府贸易通道,荷兰方面认为攻击大明以先进的大炮武器,性能优异的快速战舰则十拿九稳。

  当时,荷兰海军方面主力战舰共十一艘,包括另有旗舰密德堡及一艘中国戎克船打狗号(tavcoya),此外还包括海盗刘香带来的五十余艘海盗船。

  7月7日,新任荷兰台湾长官普特曼斯率领以密德堡号为旗舰的十三艘荷兰战舰,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对明朝管辖的南澳发起了进攻。明南澳守军立即还击,激战中,把总(守备队长)范汝耀受重伤,十七名明军将士阵亡,而荷兰军亦有相当伤亡,不得不解围北上。

  这场海战从七月七日开始,直到十月二十二日,郑芝龙这才完全对麾下舰队的集结,并且发出悬赏令:“参战给银二两,若烧了荷兰船,给银二百两,一个荷兰人头给银五十两。”

  在料罗湾大战,郑芝龙利用火船袭击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战舰,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战舰大败。

  据福建巡抚邹维琏奏报的战绩:“计生擒夷众一百一十八名,馘斩夷级二十颗,焚夷夹版巨舰五只,夺夷夹版巨舰一只,击破夷贼小舟五十余只,夺盔甲、刀剑、罗经、海图等物皆有籍存。而前后铳死夷尸被夷拖去,未能割级者,累累难数,亦不敢叙。”

  料罗湾大战后,明军乘胜追击,又连续与荷兰人发生小规模海战,一直将荷兰赶出中国沿海为止。而郑芝龙则死咬刘香不放,“一破之于石尾,再破之于定海,三破之于广河,四破之于白鸽,五破之于大担,六破之于钱澳。”最后于崇祯八年(1635年)广东海战,将刘香逼得在决战中自焚溺死。

  就在刘家军进攻大员台南的时候,郑芝龙的舰队主力其实依旧在追击刘香残部,率领部队的就是郑芝豹。

  此时的郑芝龙与荷兰人达成了合作协议,荷兰东印度公司每年向郑芝龙缴纳十二万珐琅的保护费。

  英镑和法郎(利弗尔,livre)本来是一家的都代表1磅的白银,一磅约等于三百四十克或三百五十克,约合白银一百一十九万两银子。

  郑芝龙自从大败荷兰人以后,海氛颇息,通贩洋货,皆用郑氏旗号,无儆无虞,郑芝龙尽以海利交通朝贵,寖以大显””、“八闽以郑氏为长城”。

  至此,郑芝龙的通商范围广及东洋、南洋各地:大泥、浡尼、占城、吕宋、魍港、北港、大员、平户、长崎、孟买、万丹、旧港、巴达维亚、麻六甲、柬埔寨、暹罗,据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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