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7章_谋杀官员4:代上帝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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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是的。”

  “可是我们刚讨论了,迷药是个疑点。也就是说,没有任何物证能够精准地指出他就是凶手。”

  高栋道:“话也不能这么说,并不是所有命案都会留下精准指向凶手的物证,比如指纹、DNA之类的。否则的话,如果凶手清理干净了现场的指纹和DNA这些判定身份的证据,岂不是不能判对方有罪了?实际工作中,证据链的构成有强证据和弱证据,综合起来能够推断此人是凶手就够了。”

  举报回复收藏6068楼

  楼主:紫金陈时间:

  徐策坦诚道:“是我把你们的侦查工作想象得太理论化了。理论上来说,如果缺少指纹、DNA这些东西,是不能判一个人有罪的,就算有目击者,那也可能是另一个长相相似的人犯的罪。当然,这是我一个门外汉理想化的命题。不过现在我担心你这边的工作会陷入……陷入一种麻烦。现在你们先认定了林小峰有罪,再去搜集和他有关的线索,对他不利的提取出来,作为证据链的一环。对此,我保留意见。”

  高栋理解地笑了笑:“我也思考过这个问题,这就是办案时,是该先假设,接着证明或推翻假设。还是直接证明,推理出结论。这是两种截然相反的方法,两种不同的方法论。我知道你一定会说,只有直接证明得出结论才是最科学,最客观的。先假设,再验证的前提是假设,也就是主观的判断,这会出问题。可是你看,就拿你最擅长的数学,大部分数学上的定理不都是先有假设,再证明出来的吗?”

  “不,数学上的跟你们办案的方法有本质区别。虽然数学上的定理都是先有人提出假设,再有人加以证明产生的,但这个证明过程是严谨、单向,最后得出必然性结论的。举个例子,我假设一条几何定理,直线外一点到直线上各点连接的线段中,垂线段最短,我可以用三角形来证明,这个证明结果是必然性的结论。而你们侦查方法中,先假设再证明的情况就不同了。比如你们假设林小峰是凶手,接着把所有和林小峰相关的信息提取出来,来判断他是不是凶手。如果,跟他有关的信息能够明确表明他是凶手,你们直接证明就行了,何必用先假设再证明,用这种反证法呢?这只能说明,和林小峰相关的信息推理他是凶手的‘证据性’不够强。”

  高栋抿抿嘴,他知道徐策说的很有道理,如果直接线索能证明林小峰是凶手,他们根本没必要用反证法,这说明判断林小峰是凶手的证据不够硬。

  可是现实办案和理论办案是有差别的,没几个警察系统学过数理逻辑,大部分情况下都是靠个人的经验,甚至是所谓的“直觉”,历来被翻案都是因为当初的证据链单薄。可是如果大家都认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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