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零三章 黄金搭裆_猎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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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培邦的继任者姓郑,大名叫郑刚,因为长着一双铜铃般的怒目,人称“郑金刚”。

  他是从秋收起义到长征一路过来的老红军,通红粗砺的皮肤像是烧红的戈壁滩。

  “郑金刚”的作战风格是勇字当先,又善出奇兵,胜仗打得多,败仗也有过几回,大多是太过冒进所致。

  收到前任师长秦培邦寄来的信笺后,郑刚颇不以为然。

  从那场应对黑翼小队的突袭战的表现来看,马兰这位女同志无论在心理、反应还是对战场形势的判断上,都远远胜过了一般男战士。

  政治部不缺干事,战场上却是缺好兵。

  思想工作再出色,不经历血腥残酷的军事斗争,敌人不会主动把江山交还给人民。

  在郑刚眼里,好兵就像好马,就应该让马儿在原野上驰骋,而不是圈在马槽边当宠物养着。

  其实,早在战役爆发之初,发达的地下谍报系统就已提示过华野各纵队:一支经过特殊训练的国X党秘密部队千里迢迢从重庆调遣开往淮海战场。

  然而,敌军秘密部队过于稀少的人数,导致这条情报没有引起将领们足够的重视。

  随着愈来愈频繁的中层指挥员被狙杀的战例出现,前线部队感受到无所不在的压力。

  马兰和李虎巍这对狙击搭裆的出现,让郑刚的眉头一下舒展开来。

  “小黄村关帝庙附近的战斗,虽然我们的损失很大,不少医护人员和群众牺牲了,但也沉重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尤其是摸清了这支秘密部队的底细。”师政委梁军成了茶水师傅,亲自为马兰和李虎巍面前的搪瓷杯斟满开水。

  郑刚的铜铃眼都噜一转,似乎是嫌政委说话婆婆妈妈,不得要领。

  “碾庄的黄百韬顽固得像块牛皮糖,对咱们威胁最大的,远的有狙击手,近的是喷火器,有没有信心干.他娘的?”郑刚不喜欢被动领命的士兵,他要的是闻见肉味儿就嗷嗷狂叫的狼。

  没等李虎巍发话,马兰信心满满地向郑刚表了态。

  弟弟得到远超一般伤员的优先治疗待遇,这是组织上的莫大关怀,还有老秦出于同志情谊伸出的援手。她暗暗发誓,要用战场上的出色表现来回报上级,不让远在后方养伤的老秦失望。

  “我可以试试,但那个家伙的实力已经今非昔比,这一仗怕是要死很多人的……”李虎巍反而愁云满驻,当年的兵神组只有区区八人,而且是轮流来战。如今弗林手下的黑翼士兵至少有百人之众,还如苍蝇那样成群结队。

  “郑金刚”在战场上一向狂傲自信,他信奉的战争法则是集中优势火力、兵力和一切可以调动的战争资源,瞬间给予当面之敌毁灭性打击,很有些当年德国人闪电战的风格。

  李虎巍前怕狼后怕虎的表态令他不太痛快,忍不住教训道:“瞧瞧你,还不如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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