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章_花容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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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器银器。

  如此奢华,住一晚上的价格都够别人买一套平房了。

  又有一说,能住金字间的人光有钱是不够的。尽管如此,这里还是有不少人抢著住。

  所谓穷人求饭吃,富人胀破肚。人一有钱,什麽都想试试。别说是这种纯粹浪费钱的房间,更离谱的事都有人做。据说长安有个暴发户以前穷得要命,最大的愿望就是吃个新鲜的烧饼,後来发了横财,居然叫人去茅厕里面挑蛆来吃,还美名曰那是营养丰富。恶心悲哉!

  花遗剑刚来的时候,甚至想把我们弄进皇帝老儿才敢住的什麽金字间,我连连推辞,又听闻金字间有人占领,大擦一把冷汗。

  他自己省吃俭用,对朋友可是没话说的。知道我在重火宫待久了丰衣足食,所以专门把我弄到这种烧银子的地方。

  实际上乱葬村出来的小毛贼子,睡著了给蚊子吸干了血,估计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说到蚊子,我就想起了红钉叔叔的浴室。

  红钉老怪、七杀刀和百催花每人都有一间浴室。条件都不怎麽样,其中以红钉老怪的最为恶劣。木桶小得像洗脚盆不说,一入夏,蚊子还特别多。

  重莲和林轩凤都是爱干净的主儿──尤其是重莲,身上香得让人家以为他有奇怪的癖好,但我却超级恶心。直到现在,每洗两次澡,到第三次总是会一推再推。这毛病被无数个人唾骂过,实在是童年产生的yin影。

  重莲神智还正常的时候经常威胁我说,如果我不肯洗澡,就不要碰他。我每次都是笑吟吟地扑过去,在他身上乱蹭,把一身的汗臭都蹭到他的身上,还伸出脚丫子叫他帮我脱袜子。

  我个人认为,男人的身上要没点味道,那就不叫男人味。汗臭脚臭也是一种美。

  只是重莲吃过的苦不少,但怎麽说也是娇生惯养来的,要他做这些事,实在是为难他。所以每次他替我脱了袜子擦了脚,我都打算奖赏他林二公子之吻一个,他总是会皱著眉头,把我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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