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也绝不相信。
至少,他们三人绝不像他们刚才表现出来的那么无辜。
这是一份需要五个人的统一意见才能制定完成的合同,那名律师一直在闪躲着各种言辞,他只是考虑到事务所的利益,无法将更多的事情真相说出来罢了。
程煜真的不相信一家在洛杉矶如此老牌的律师事务所,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竟然因为安东尼这个所谓多年合作伙伴的一面之词,就直接忽略掉其他四名合同对象的真实意见。
在这件事里,最大的可能性是当安东尼提出这样的要求之后,律师事务所分别联系了剩余四人。
克洛滕可能是直接表态支持安东尼的,只是当事情败露之后,他选择回到依靠程煜来处理这笔资金的一边。
而莫里斯等三人,则是保持了暧昧和模棱两可的态度。
他们不反对律师事务所在合同条款上做出更大的限制,但却要求如果程煜对此提出异议,律师事务所方面不能透露他们的真实想法。
这才应该是事情经过的真相。
对于莫里斯等三人来说,最长两年半的时间,获取百分之二百的利润,他们可以满足。
但不妨碍他们觉得如果有合适的机会,他们想要得到更多。
如果程煜真的按照刚才的合同签署,那么在一年之后,不管合同的条件是否达成,他们撤资与否的关键在于到时候安东尼能否找到一个更好的投资渠道。
如果安东尼做到了,他们必然会毫不犹豫的按照合同要求程煜执行条款。
而安东尼做不到,他们继续将资金留在程煜那里,确保那百分之二百的利润也依旧合适。
相对而言,程煜更相信安东尼的话。
那就是一年后他显然是做不到让这笔资金产生百分之百的利润的,毕竟,这笔钱只有到秦曼沅的整个项目完成才有具体的利润数额。
而安东尼是真的没想过要让程煜补偿他什么。
至少,安东尼是将一切做在了明面上。
这叫阳谋吧。
至于莫里斯等三人,他们瞻前顾后,阴谋的味道更大一些。
如果非要让程煜在这五个人里分出个一二三等来,那么安东尼反倒是程煜最愿意合作的对象,克洛滕其次,莫里斯等三人最后一等。
所以,程煜才会毫不犹豫的提出了以三千二百万美元的价格收购这部分股份的条件,也同时提出了原本他并没有打算实收的佣金。
而现在,佣金其实已经白纸黑字的写在了合同里。
按照秦曼沅和薛长运对于这个项目的观点,程煜已经得到了极大的利润分成。
这远非那点佣金可以做到的。
到了现在这份合同的份上,虽然没有说出对赌这两个字,但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一份彻头彻尾的对赌合同。
甚至于包括程煜刚才跟安东尼说的话,程煜也只是在装模作样而已。
安东尼想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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