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百一十四章 私事_重活之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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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种态度有了比较激烈的碰撞。

  因为这并非所有的挪用公款行为都是构成犯罪的。这认定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是看该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具体来说,是看该行为是否属于下列法定的挪用公款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范围,除此范围之外的其他挪用公款行为,应视为挪用公款的一般违法行为。

  这违法犯罪,违法犯罪,虽然一般都放在一起来说,可是这两词的性质相差还是相当大的啊。这对于蒋伟龙的一生来说,可是有着天壤之别的影响的啊。

  这核心的矛盾点,那就在于认定挪用公款罪的三个特性,一是从事非法活动性、二是进行营利活动性、三是超过三个月未还性。

  认为不构成犯罪的一方,理由很是充分,那就是这三条一样都不符合,这华晓鑫是刘屯小学重建工程的钢筋提供商,蒋伟龙作为这重建工程的总负责人,在预算的资金内调拨一部分来帮助建筑公司购买这建材,也是可以的,可以算作是拆借的行为,这只要能在三个月内还清就可以了,并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而持有另一种观点的人,则认为,这蒋伟龙在撒谎,那匿名信上写的很清楚,这蒋伟龙将三十万借给华晓鑫是用于高利贷,想要谋取利益,这符合进行营利性活动性,应该将蒋伟龙刑事拘留,进行公诉。

  这两种意见很激烈,又互相谁也不服从谁,如此一来,这检查组就没有必要在柳堡乡继续争斗了,个子整理了材料,回县里去交差,由上面的人进行拍板了。

  秦扬知道这个消息后,不禁为蒋伟龙的谙习法律与机智而高兴,要是蒋伟龙能够接受这次的教训的,那么在这基层的工作经验与对柳堡的熟悉程度上,只要肯努力,愿意帮助自己一起开展工作,那定然将是事半功倍的啊。

  现在问题的最关键,那就落在了华晓鑫的身上,也不知道这赵洪祥去高都找到华晓鑫没有,这高都虽然是一个县级市,可是这区区一个华晓鑫掉在这高都市里,那还不跟大海捞针差不多的性质啊。

  可是这事情急是急不来的,这一天忙忙碌碌的工作将秦扬的时间排得是满满当当的,好不容易处理完手中的事情,那李如萍已经俏生生的在办公室外等待了好久了。

  秦扬许久才发现她,连忙笑着打着招呼道:“李主任啊,进来吧!有什么事嘛?也不叫我一声,在外面站得久了吧?”

  李如萍笑着走了进来,那一对很好看的小虎牙显露了出来:“要是工作上的事情,我立马一分钟也不耽搁,就进来汇报了,可是今天这不是为了私人的事情嘛,哪敢耽误秦乡长办公的时间啊。”

  秦扬这才发现,这李如萍今天穿的比较的好看,让人不禁有眼前一亮的感觉,这人靠衣装,马靠马鞍,这话不假啊。

  李如萍见秦扬一副没有回过神来的样子,笑着说道:“秦乡长,你不会忘记了吧,今天晚上,你让我安排饭局的了?”

  “哦!没有忘,没有忘,只是一时进入了诗意的境界!”秦扬呵呵的笑着回答道。

  李如萍心中一热,笑了笑。

  秦扬随着李如萍走出了办公室,在关门的那刹那,忽然想起,那唐来发似乎还没找自己借钱了,难道说自己这及时雨做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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